5月25日,國家認監委(CNCA)網站發布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必須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并標注CCC標志后,方可銷售。
國家認監委關于進一步明確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生產許可證轉強制性產品認證后續相關要求的公告
為降低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生產企業經營成本、減少浪費,確保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由生產許可證轉強制性認證相關后續工作平穩過渡,現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2018年8月1日前已生產的獲得生產許可證的在售及庫存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無論是否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允許其繼續使用原生產許可證包裝出廠銷售。
二、2018年8月1日前未獲得過生產許可證的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自2018年8月1日起,相關產品必須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并標注CCC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國家認監委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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