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ri),國家認監委(CNCA)網站發布(bu)通知,自2018年8月1日(ri)起(qi),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pin)必須獲得強(qiang)制(zhi)性產品(pin)認證并標注CCC標志(zhi)后,方可銷售(shou)。
國家認監委關于進一步明確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生產許可證轉強制性產品認證后續相關要求的公告
為降低電熱毯、摩托車(che)乘員頭盔生產企業經營成本、減少浪費,確保電熱毯、摩托車(che)乘員頭盔產品由生產許(xu)可證轉強制性認證相(xiang)關后(hou)續工作平穩過渡(du),現有(you)關要求進一步明(ming)確如下:
一、2018年8月1日前已生產的獲得生產許可證(zheng)的在(zai)售(shou)及庫存(cun)電(dian)熱(re)毯、摩托車(che)乘員(yuan)頭(tou)盔產(chan)品(pin),無論是(shi)否獲得強制性產(chan)品(pin)認證(zheng),允許其(qi)繼續使用(yong)原生產(chan)許可證(zheng)包裝出(chu)廠銷售(shou)。
二(er)、2018年8月1日前未獲得過生產許可證(zheng)的電熱(re)毯、摩(mo)托車乘員頭盔產品,自2018年8月1日起,相關產品必須獲得強制性(xing)產品認(ren)證(zheng)并標(biao)注CCC標(biao)志后,方可出廠(chang)、銷(xiao)售(shou)、進口(kou)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zhong)使用。
國家認監(jian)委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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