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季度,上海市質監局對本市流通領域和生產領域的蜂產品、化妝品、保健食品進行了商品包裝專項監督抽查。本次共抽查蜂產品30批(pi)次,不合格10批次;化妝品66批次,不合格14批次;保健食品73批次,不合格13批次(ci)。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23350-2009《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JJF 1244-2010《食品和化妝品包裝計量檢驗規則》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對蜂產品、化妝品、保健食品商品包裝的下列項目進行了檢驗: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和銷售價格比。
對本次監督抽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分析如下:通過檢查發現,內裝物與商品(pin)包(bao)裝間的空隙具(ju)有隱(yin)蔽性和欺騙(pian)性,消費者從外觀很難判斷。部分企業為吸引顧客的購買行為的發生,誘導非理性消費,做大商品包裝盒,從而造成包裝空(kong)隙率(lv)指標不符合國(guo)家強制性(xing)標準(zhun)的要求(qiu)。
如某廠家生產的“蜂蜜(規格:1.0千克(500克×2瓶))”,在碩大的禮盒當中僅放置了2個玻璃瓶裝的蜂蜜,玻璃瓶以外的其他空間均由塑料泡沫填充且被綢布遮擋,因此消費者只能從外觀上看到這是一款“大氣上檔次”商品。經檢驗其包(bao)裝空隙率為(wei)80%,遠大(da)于國(guo)家(jia)強制性標準中(zhong)對于其他(ta)食品(pin)商品(pin)包裝(zhuang)空隙率(lv)應不超過(guo)45%的要(yao)求。
針對(dui)(dui)發現的問題,市(shi)質(zhi)監局開展了質(zhi)量分析會,通報近期本(ben)市(shi)商(shang)品(pin)包(bao)裝物監督抽查情(qing)況(kuang),進(jin)(jin)一步明確國家法(fa)律法(fa)規及相(xiang)關(guan)標準對(dui)(dui)商(shang)品(pin)包(bao)裝的要求,對(dui)(dui)超市(shi)、賣場在進(jin)(jin)貨把關(guan)和銷售環(huan)節(jie)提出(chu)了具體要求。
具體抽查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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